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24年河南生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及信阳市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度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增强做好民生实事的责任
(一)继续开展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继续对35岁-64岁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将阴道镜检查对象传染病四项检查纳入免费项目。截至3月21日,全县已筛查4736人。因上级“两癌”免费筛查任务暂未分配,目标任务暂不分解,待上级任务分配到位后再分解。
(二)继续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免费对早中期孕妇开展一次彩色超声筛查(孕11周-13周+6天筛查)和血清学筛查(孕15周-20周+6天生化免疫指标检测),如果错过做孕11周-13周+6天NT筛查的可在孕16周-19周+6天免费补做一次超声筛查胎儿畸形;对新生儿开展“两病”(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和听力筛查服务。2024年度孕产妇早中期产前筛查覆盖率要达到65%;新生儿“两病”筛查覆盖率要达到95%,新生儿听力筛查覆盖率要达到95%。各乡镇(街道)免费产前超声筛查和血清学筛查目标任务数由县妇联和县卫健委根据各乡镇(街道)去年全年辖区活产数分配,其目标任务数(详见附件1、2)。新生儿“两病”筛查和听力筛查等两项工作,由承担助产任务医疗机构负责完成。
(三)全面开展对筛查出的高风险孕妇(胎儿)进行免费产前诊断工作。为全县筛查出的符合条件且自愿接受产前诊断的高风险孕妇(胎儿)免费提供一次产前诊断服务,包括一次羊膜腔穿刺(或绒毛膜穿刺或脐静脉穿刺)并对胎儿进行染色体核型分析或单基因遗传病遗传学诊断(不包括胎儿超声产前诊断)。
二、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坚持把务实创新、狠抓落实贯穿到推进民生实事的各环节、全过程,统筹做好各项免费筛查工作,不折不扣高标准完成。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和各责任单位要拓宽宣传范围,丰富宣传形式,创新宣传载体,通过制作宣传视频、印发宣传资料、健康教育宣传等方式,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宣传准备工作,普及优生优育和“两癌”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在知情的基础上,愿参加免费筛查服务。
(二)加强培训指导。持续开展培训,做好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信息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服务机构管理水平,提高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加强质量控制,充分发挥技术服务管理机构的作用,定期组织现场技术指导,重点加强随访管理;重视与民生实事受益对象的沟通,建立健全顺畅的沟通机制,及时掌握社会反响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标准。
三、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信心
实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民生实事是事关国计民生,圆满完成省既定目标任务,兑现省委省政府对妇女儿童的承诺任重道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坚定不移完成2024年度目标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民生实事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各责任单位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抓落实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研究部署,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强力组织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省政府明确的任务清单,细化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制度。逐级夯实牵头责任、监管责任、领导责任、具体责任,紧盯目标,务实重干,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三)强化协同配合。要强化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切实负起牵头组织、密切配合、汇总情况、督促落实的职责,主动作为,建立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主动对接,积极履行自身职责,配合落实相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形成抓民生实事的工作合力。
(四)强化调研指导。统筹各方力量和资源,对民生实事筛查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调研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落实定期通报制度,加强进展情况的日常监测管理,定期通报各乡镇(街道)完成情况。加强核查认定工作,强化基层基础,做好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附件:1.2024年度“两免”筛查指标任务分解表(超声筛查)
2.2024年度“两免”筛查指标任务分解表(血清筛查)
附件1
2024年度“两免”筛查指标任务分解表(超声筛查)
单 位 | 超声筛查任务数 |
丽水街道 | 377 |
宝城街道 | 438 |
周党镇 | 240 |
竹竿镇 | 204 |
灵山镇 | 104 |
子路镇 | 216 |
楠杆镇 | 209 |
青山镇 | 118 |
潘新镇 | 151 |
彭新镇 | 147 |
莽张镇 | 211 |
东铺镇 | 192 |
铁铺镇 | 53 |
龙山街道 | 279 |
庙仙乡 | 145 |
定远乡 | 155 |
山店乡 | 105 |
朱堂乡 | 104 |
尤店乡 | 173 |
高店乡 | 170 |
合计 | 3791 |
附件2
2024年度“两免”筛查指标任务分解表(血清筛查)
单 位 | 血清筛查任务数 |
丽水街道 | 377 |
宝城街道 | 438 |
周党镇 | 240 |
竹竿镇 | 204 |
灵山镇 | 104 |
子路镇 | 216 |
楠杆镇 | 209 |
青山镇 | 118 |
潘新镇 | 151 |
彭新镇 | 147 |
莽张镇 | 211 |
东铺镇 | 192 |
铁铺镇 | 53 |
龙山街道 | 279 |
庙仙乡 | 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