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是:2024年04月26日
2020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点
时间 : 2020年06月18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数 : 19623    

2020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人社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人社扶贫、行风建设等工作,着力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科学务实推进人社领域制度体系建设,坚决兜牢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为夺取脱贫攻坚的最后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贡献人社力量。

一、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坚持把稳就业作为第一位工作和重大政治责任,实施就业攻坚行动,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稳住新增就业规模和失业率指标。全年城镇新增就业8363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900人,新增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14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一)认真做好稳就业工作。扎实落实稳就业各项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率等相关政策。2020年继续执行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深入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按照省市要求,着力实施“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技能提升计划”“现代服务业技能提升计划”等13个专项计划。

突出抓重点群体稳就业。持续开展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深入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就业启航、青年见习计划,持续实施“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确保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不低于去年水平。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活动,集中帮扶农村劳动者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失业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创业。按照省市统-部署,开展“河南省劳务品牌”创建工作,评选认定一批有影响力的劳务品牌。加大政府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及时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三)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强化“四位一体”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创业培训覆盖面,推进互联网+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改善企业培训,提高培训绩效。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门槛,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返乡下乡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强化创业培训,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创业格局。充分释放创业带动就业巨大潜力,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提高创业资金扶持作用,扎实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等工作。全年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800万元。继续实施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和创业开业补贴政策,支持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创新创业。编制返乡创业项目目录,建设完善返乡创业综合服务中心,开展代办、代缴代招、代训公共服务。成立专家服务团,开展常态化创业指导。评审认定一批省级、市级示范园区和示范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施返乡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对创业带头人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

(四)持续提升服务稳就业。实现“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全覆盖,推动公共就业服务精准化、便捷化。健全完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能力建设。制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法规政策。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产业集聚区,服务集聚区企业发展,为集聚区人才引进提供服务保障。合理使用就业资金,充分发挥就业资金促进就业的最大效益。

(五)加强监测稳就业。加强就业失业形势预警分析,密切监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群体,持续关注春节前后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民工返乡返岗情况,以及大学生毕业离校前后就业动态,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精准采取措施,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底线。

二、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作用,推进制度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好群众基本生活。全年城镇企业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0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9.541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3.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3.75万人。

(六)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落实全省统收统支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担机制、考核奖惩等重点事项。组织实施全县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与新制度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移交衔接工作,开展驻豫军队文职人员参保登记工作,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到位。按照省市要求,全面落实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任务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工作。

(七)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完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抓好2018年底以前未兑现和2019年“退休中人”待遇兑付工作。继续调增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扎实做好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参保人员遗属待遇政策等工作。

(八)严控基金运行风险。强化基金监管,落实省厅23号文件(豫人社〔2019〕23号)确定的18项任务和11项重点工作,细化职责分工,督促各承担单位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健全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提升监管手段和效能,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加强对归集账户管理和职业年金经办管理的监督,协同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测算和归集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划拨工作任务。

三、完善人事人才工作机制

(九)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做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基地型项目申报与建设工作;全面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成各类职业培训1.1万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培训7000人次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490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联合,鼓励企业办学、引厂入校、订单式教学等多种办学模式,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建立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扎实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着力培养企业青年高技能人才。

(十)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统一部署,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养培训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持续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力度,组织开展继续教育管理人员研修;继续推进人才分类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应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组织参加招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打造柔性引才品牌;开展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逐步建立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体系。

(十一)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做好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加强事业单位聘用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部署,做好不同行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支持和鼓励创业创新政策措施,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

(十二)做好表彰奖励工作。认真落实《河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开展表彰奖励、创建示范活动,优化管理服务,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三)实施根治欠薪行动。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推广应用力度,尽快覆盖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结案率均达到98%以上。加大监察执法和惩戒力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能力建设,保障人员、经费和装备。

(十四)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行动。健全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研判和监测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持续推行集体协商工作,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加强新业态用工研究。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相关政策。

(十五)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栽效能提升行动。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提升办案效果;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多元化化解机制,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全覆盖;加强调裁、审衔接工作,统一案件处理标准;加强形势研判,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积极开展仲裁文书网上公开。确保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仲裁案件终结率达到70%以上。

五、全面打赢脱贫攻坚硬仗

(十六)明确目标人群。以农村贫困人口和贫困村为主,持续通过“六个一批”途径,提高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就业程度采取以工代训、送培训下乡等方式,持续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帮扶政策,做好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和保费代缴工作。

(十七)巩固脱贫成效。加强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监测,重点关注半、弱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及时开展帮扶工作。充分发挥“三支一扶”计划的积极作用、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向贫困地区倾斜力度,为脱贫攻坚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十八)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就业补助等专项资金的转移支付力度在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人才人事等工作和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继续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六、加强系统行风建设

(十九)优化服务,继续推进精减事项。着力破解创新创业、社保转移接续、人才人事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抓好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落实落地、动态调整,加大对同类或相近事项整合力度,进一步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抓好取消证明事项的落实,推广告知承诺制。开展服务事项快办行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伤认定、社保卡办理、培训补贴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等事项,压缩办事时限。

(二十)提升素质,全员参与“练兵比武”。积极组织参加全员参与的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培树宣传“人社知识通”,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营造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良好氛围。创新服务模式,推动人社公共服务规范承诺制落实落地。继续深入开展“人社服务标兵”主题宣传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

(二十一)改进手段,加快推进“互联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统筹推进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广应用实体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推动落实人社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快推动跨业务、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基本实现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一网一门一次”办理。用好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受理群众反映问题。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二十二)提高站位,扛稳政治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党员干部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勤俭节约。紧盯人社业务的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关键环节,形成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二十三)守正创新,完善推进机制。围绕稳就业、返乡创业等重大问题,完善组织协调的领导机制、职能部门的协同机制。完善评价激励机制,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做好平时考核激励、表彰奖励等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强化专班推进机制,推动人杜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二十四)兜住底线,加强风险防控。梳理排查人社领域的人才评价、人事考试、项目评审、项目指标、社保基金支出等风险隐患,重视平安建设,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密切关注中美贸易摩擦等潜在影响和变化趋势,完善应对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到位,第一时间处置,坚决防止因为处置不当发生次生风险加强舆情引导,深入分析舆情变化态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力争把风险化解在源头和萌芽状态。

(二十五)夯实根基,提升治理效能。推动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依法受理、公正处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消除和化解行政争议,确保案结事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注重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使治理更加精细化、长效化、法治化。全面增强干部队伍“八种本领”不断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


Copyright @ 2017 www.luosh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政府
罗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日常维护
主办单位:罗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76-2178559
网站标识码:4115210001 豫公网安备41152102000003 豫ICP备120258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