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召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和省纪委监委、市委和市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听取近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我县下一步集中整治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补齐短板不足,扎实推动集中整治向纵深推进。
县委书记余国芳主持会议并讲话,县长时圣宇,县领导李城冉、张庆楠、张波、李献林、刘佳等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持续扛稳政治责任。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县上下要始终扛稳担牢政治责任,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干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行动上要持续发力,不断深化问题整治。要保持攻坚姿态,持续整治突出问题;要坚持严的基调,全面提升整治质效;要办好民生实事,让群众可感可及;要突出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组织上要统筹联动,持续凝聚工作合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作配合,适度宣传引导,保持攻坚姿态,持续纵深推进集中整治工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美丽罗山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县纪委监委汇报全县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竹竿镇、庙仙乡、灵山镇、定远乡、县教体局、人社局、卫健委先后汇报了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作典型发言,分管县领导分别予以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