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罗山县县长汪明君主持召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余国芳,县人大党组成员张焕群,副县长冯伦应、杜勇出席会议。
会前,汪明君一行先后深入龟山湖公园、县静脉产业园、博润纺织棚户区拆迁工地、县产业集聚区、北干渠综合整治工地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问题整改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就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县环境攻坚办负责同志汇报了市派驻罗山环境督察组反馈问题和县环境攻坚办督查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四个片区综合执法队负责同志汇报了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近期工作情况;问题整改相关责任部门进行了表态发言。
汪明君就发现和反馈的建筑垃圾、餐厨垃圾乱堆乱倒、内河污水节污、污水收集全覆盖、过境车辆绕行、公交车治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逐个进行了交办。
就下一步工作,汪明君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认清严峻形势,找准工作差距,不能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下大力气,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严格落实各项管控工作措施,坚决打赢我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汪明君要求,要明确责任,履职尽责。县分管领导要经常性实地督导检查单位、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县环境攻坚办要切实牵起头来,掌握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薄弱环节,加强指挥调度,牵头统筹协调,真正发挥总参谋部作用;各个专班、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明确职责,各尽其责,责任到人,不推不拖,要敢于担责,动真碰硬,发现问题,硬起手腕,严管重罚,确保环境污染攻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汪明君强调,要从严督导,严格奖惩。县环境攻坚办督导组要加强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总,列出单子,每天通报,并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到期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严厉处罚,对工作表现突出的要进行奖励,确保坚决完成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为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余国芳、张焕群、冯伦应、杜勇分别就全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