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县环保局采取多种措施,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一是强化社会宣传。在城区悬挂宣传标语,张贴通告,向沿街门店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禁放”。
二是召开禁放大会。局主要领导做动员号召。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做到不贮存、燃放烟花爆竹,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引导亲朋好友“禁放”,并签订承诺书。
三是开设短信提醒。县环保局联合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通信部门,以短信提醒的方式,向全县群众发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短信,提醒社会各界群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是强化市场监管。县环保局联合公安、安监、城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做到每日巡查,全面加强市场监管,禁止摆摊设点销售烟花爆竹,发现问题立即处置。同时还组织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深入大街小巷、沿街门店、餐饮等场所开展“禁放”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