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42号)和《河南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豫环文〔2018〕243号)的相关要求,根据相关工作进情况,县环保局将罗山县污染地块信息予以公告:
截至目前,尚未发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
特此公告。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