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会要求,县应急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三年行动,开头良好。
一是健全机构,迅速行动。围绕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及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专项整治系列文件,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各股室工作目标、工作职责、保障措施等。
二是突出整治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实际,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企业三项重点,邀请专家参与检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实行清单管理,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反馈、督办等制度,实行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
三是强化安全教育,提升安全防护素质。以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为载体,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论述,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对一线人员尤其是新进场工人、新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操作规程、普及防护知识,进一步提升一线工人、职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是加强机制创新,切实做到四个结合。将三年行动与当前防汛抗旱工作有机结合,突出抓好防汛预案、物资装备、应急演练、后勤保障等工作;与企业“双预防”体系建设和“一企一档一码一覆盖”工作有机结合,夯实企业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与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督导检查相结合。突出抓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巡查考核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行业管理、属地管理”职责,有效促进三年行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