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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认真做好清明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森林防灭火工作
时间 : 2021年04月02日  来源 : 应急管理局  作者 : 左莹  浏览次数 : 3484    

    清明将至,回乡祭祖人员增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森林防火工作压力随之增大,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安全工作,进一步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罗山县安委办和森防办高度重视,多举措认真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森林防灭火工作。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压紧压实责任。乡党委、政府在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和乡、村两级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不断健全乡、村两级森林防火责任体系,以林业执法中队为主体,依托生态护林员组建巡逻队、应急扑火队等,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二是提高政策法规覆盖率,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广播、微信群、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烟花炮竹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和生态环保意义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思想认识和参与度,引导文明祭祀,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纸钱而引起的火灾,营造森林防火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大应急演练频次,提升扑救能力。不定期对乡、村干部和生态护林员加强扑火设备使用培训、演练,增强实操本领,提高扑救能力,练就一支能打胜仗的队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是推进多部门联动监管,加大惩处力度。各乡镇抽调乡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经营烟花爆竹的商店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辖区内不出现任何烟花炮竹,对发现有经营的商户进行严厉查处;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规定,加大对全县公路沿线、山林山头等重要区域火险隐患大排查,对重点地段采取网格化、精细化布控手段,死看死守,发现火情,及时处理;对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和使用火源引起森林火灾的,给予当事人严厉惩处。同时严格野外火源管控,确保辖区内无森林火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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