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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应急管理局“四举措”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时间 : 2023年02月15日  来源 : 罗山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 : 刘玲  浏览次数 : 2194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筑牢安全生产防线,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罗山县应急管理局四举措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推进说理式执法。坚持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的执法工作模式,开展“说理式”执法。

二是实施容错措施。对首次发现、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后果、能立即整改的14类违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运用责令整改、批评教育、提醒告诫等手段,实施容错措施。

三是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执法。实施分类分级执法,突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非煤矿山、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执法检查实效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加强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在日常检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各个环节向执法相对人传递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使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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