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在全县开展“定标准、立标杆、树标兵”活动实施方案》(罗办[2024]1号)文件精神,罗山县应急管理局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持续将“定标准、立标杆、树标兵”活动引向深入。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定标准、立标杆、树标兵”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定标准、立标杆、树标兵”活动动员部署会,全面安排部署活动开展相关工作,动员相关股室及责任单位主动认领重点任务,认真谋划亮点工作,积极争创各级荣誉,建立完善本单位重点工作台账、争创荣誉清单,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强化督促指导。领导小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对活动开展、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下发督查工作通报,持续营造从严从实的氛围。
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相关股室及责任单位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微信、钉钉等平台进行表扬宣传,积极营造比学赶超、见贤思齐的浓厚干事创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