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安全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3月13日,罗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规定》。
会上,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斌对《规定》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解读,重点围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与演练等核心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教训及防范措施,让参会人员深刻认识到《规定》对于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 。
会议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求,将所学内容运用到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当中,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大对《规定》的宣传力度,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依据《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流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