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罗山县市场监管局近日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了物业管理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行动将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和住宅小区作为整治重点,重点检查物业企业是否证照齐全、是否进行价格公示、是否变相违规收费,并加强对运营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和计量监管,依法查处纠正电梯检验、保养问题及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三表”计量检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开展对物业公司其他相关业务服务事项与信用监管,对情节严重和小区业主反应强烈的物业纠纷依法从快从重处置,公开曝光,并将其行为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前期,我局已排查物业公司在用电梯247台,排查隐患5起,针对部分小区在用电梯轿厢内紧急通话报警装置不通(已责令物业进行了整改)、在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法律规定,主要缺少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和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部分小区安全意识淡薄,没按规定设置设备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示(或不全)等问题,现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指令书》5份,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7家物业服务公司未进行价格公示的行为,已现场责令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百日行动”方案时间节点要求,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管举措,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切实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