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药店诊所的药品质量监管,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省市局专项工作部署,罗山县食药监局从“五个强化”入手,集中两个多月时间,扎实开展了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印发了《2018年罗山县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通过企业自查、食药监所核查、县局督查、全面总结四个步骤,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药店诊所开展重点整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是强化整治重点。针对可能影响药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高温天气阴凉储存、冷链储存药品的监督检查),全面开展城乡结合部与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监督检查。规范药品购进渠道。开展进货渠道自查和检查,严格药品购销渠道管理,严格执行票据检查验收制度,做到票、账、货、款相符。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加强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监管,重点对销售流向、票据、禁止现金交易以及销售数量与处方数量一致性情况进行核查。执业药师在岗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药品陈列储存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新版药品GSP和《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按规定配备冷藏、阴凉储存设施设备,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是强化常态监管。积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采用随机检查、跟踪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结合日常监管和其他临时中心工作,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药店诊所监督检查力度,形成覆盖药品批发、零售连锁、零售企业和诊所在内的全链条检查。
四是强化稽查执法。发挥基层食药监所前沿监管和所所联动执法办案的优势,将全县140家药店、324家医疗机构纳入专项整治范围,集中开展了“横到边、纵到底、中间不留空隙”拉网式全覆盖检查,实现了建档排查率100%,检查覆盖率100%,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及查处100%。通过药品抽验、投诉举报、案件稽查等方式广泛收集案源线索,加大了执法办案力度。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约谈企业(诊所)52家,责令整改企业(诊所)168家,立案查处28家,罚没入库35768.4 元。
五是强化督导检查。县局将此项工作列为各基层食药监所年度重点业务工作考评内容,并于7月10起组织督查组对20个辖区所的集中整治工作开展督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研判风险点和风险级别,制定对应的防范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明年的监管工作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