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我在罗山有银行贷款,房屋抵押,现在申报个人所得税需要填写房产的不动产证的号,去住建局查询,住建局工作人员让我找银行的去查。 我房子的抵押是住建局办的,抵押的产权证是住建局出的,以后不动产证还是要去住建局办理。我就想问一下,明明住建局就有记录的东西,非要让我们跑去其他地方查?? 也不要扯我的证在银行还做抵押这些话! 抵押的东西既然是住建局办理,那办理抵押相关证的记录,住建局的系统里就应该存有相关记录!如果没有记录,那就必须让住建局说明理由! 明明就是住建局工作人员用用电脑就能查到的,却还以“证在银行抵押,查不到”为理由把我们办事的人往外推!!!
你好;陈先生,你所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住建局已于2017年5月将房屋抵押和办理产权证职能移交给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你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