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罗山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农业农村挺关于印发2024年度河南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扶持一批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服务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构建1—2种粪肥还田组织运营模式。确保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在90%以上,示范区化肥用量减少10%的目标。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低碳发展。
二、文件实施原则
项目实施主体是本县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提供粪污收集处理和粪肥还田服务的企业(不包括畜禽养殖企业)、有机肥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需具有粪肥施用实践基础,并建有完整的组织架构,有具备承担在农作物播种前短期内大面积将粪肥还田利用的能力。并应具备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和能力,确保粪肥质量。
三、项目实施内容
文件具体规定了服务项目相关的任务和关键环节、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标准和服务应达到的效果和技术标准。明确了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项目实施流程和保障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