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普通高中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地位和作用。办好普通高中教育,对巩固义务教育的普及成果,增强高中教育发展后劲和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实施意见》出台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背景。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个环节,围绕立德树人设计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等,并强调要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这为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求,要研究制定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6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对新时代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是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进入了新阶段。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快速发展,普及水平显著提高,截至2018年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已经达到91.23%。普通高中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也得到了逐步提升,已经进入到以内涵发展、提高质量为重点的发展新阶段。但是,当前普通高中教育还存在着素质教育实施不够全面、片面应试教育倾向严重、唯分数唯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等突出问题,亟需通过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的改革来加以破解和应对。
三是普通高中面临着多维改革同步推进的繁重任务。当前,普通高中教育正处于普及攻坚、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三大改革同步推进的关键时期。特别是高考综合改革,提出要探索“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模式,对普通高中学生的选课走班、教学组织、综合素质评价等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新任务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着力破解当前面临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确保各项改革能够有效衔接、协同推进。
二、关于《实施意见》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深化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坚决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切实提高育人水平,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接受高等教育和未来职业发展打好基础,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关于《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
《实施意见》提出了一个总目标、明确六项改革任务、实施一项工程。
一个总目标是:到2022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进一步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进一步健全。这是全国教育大会上总书记重要讲话当中特别强调的。六项改革任务包括:一是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全面实施;二是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三是符合新课程要求的教学管理机制基本完善;四是科学的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建立;五是师资和办学条件得到有效保障;六是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一项工程是实施普通高中“1256工程”。
以上这些目标体现了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对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这些目标的达成,能够有效保障育人方式改革取得实效,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四、关于《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主要包括10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第一,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坚持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制定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加强对课程实施的领导与管理。组织开展新课程全员培训,提高校长和教师的新课程实施能力。围绕课程改革,遴选200所普通高中省级示范性教学创新基地学校,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第三,加强学校课程建设。普通高中按照国家和我省课程设置要求,开齐开足各类课程,合理安排三年各学科课程,特别是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和理化生实验等课程。开发、开设丰富多彩的特色课程,供学生选修。
第四,有序推进选课走班。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指导学校制定选课走班指南,开发课程安排信息管理系统,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
第五,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制订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指导意见,指导教师准确把握课程标准和教材,按照教学计划循序渐进开展教学。遴选500个普通高中省级示范性学科,带动全省学科教学水平整体提升。
第六,优化教学管理。完善普通高中教学管理规范,落实市、县监管责任,强化教学常规管理。加强课程实施管理,建立与选课走班相适应的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第七,深化考试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考试评价制度,学业水平考试、高校招生考试均以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国家教育教学相关文件为依据。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高校要研究制订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八,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制定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意见,指导学校开设覆盖三个年级的学生发展指导课程,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理想信念、正确认识自我,更好适应高中学习生活,提高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
第九,强化教研专业支撑作用。聚焦学科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标准,研究学科课程的育人路径,探索教学方式的实施策略,提升教研水平,促进教师发展。设立600项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研究课题,力争形成一批优秀成果并加以推广。
第十,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各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实施方案,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激励机制,引导学校自主发展、特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遴选100所办学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课程丰富多样、教学方式灵活、评价科学有效、办学绩效突出的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省级示范校。
五、关于《实施意见》的保障措施
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领导、多部门协同推进,为了保障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实施意见》从组织领导、条件保障、考核督导和舆论宣传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举办普通高中教育的主体责任,将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各级教育、编制、发改、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职能作用,推动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二是强化条件保障。积极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提升校长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大教师编制统筹调配力度,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完成教职工配备的基础上,2021年年底前再增加10%以上的公办普通高中教师,满足选课走班教学需要。扩充教育资源,到2021年年底前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配齐所有选课走班教室。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自2020年春季学期起,调整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省辖市市区普通高中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县城和农村地区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确有困难地区可延至2022年春季学期起执行。
三是强化考核督导。将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作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对校舍资源建设、师资队伍保障、化解大班额、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督导,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和学校要强化问责、限期整改。
四是强化舆论宣传。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完善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激励办法,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及奖惩学校和教师,严禁炒作升学率和高考状元。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关心孩子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深入宣传报道各地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