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形象口号是一个地方形象展示的良好载体,为进一步加强罗山的对外宣传,充分凝聚全县人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征集罗山县城市形象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罗山城市形象口号
全国范围内所有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
2018年6月5日到2018年6月8日中午12:00
(一)语言精练。文字简洁明了,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字数在12字以内
(二)主题鲜明。反映罗山地域特色,展示罗山独特的城市形象和精神魅力。
(三)富有创意。具有创新性,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易于传播。适合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户外广告、公共场所使用和传播
(一)投稿者需全面详细了解罗山经济社会、历史文化、产业建设等基本情况
(二)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画册、展览以及对外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
(三)投稿者需提供五百字左右的作品创意文字说明。
(四)参考案例:
北国江南 山水茶都(信阳)
闽台故里 唐人故里(固始)
山水红城 将军故里(新县)
(五)本次征集不收参赛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
(六)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由此引起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作者承担。
(一)采纳作品1件,奖金5000元。
罗山县委宣传部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集中评审,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作品提交形式
1、电子邮件投稿方式。投稿人需在邮件标题中注明“罗山县城市形象口号征集”字样,投稿内容含城市宣传口号及创作理念说明、个人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号码附于稿件。(投稿邮箱:1378732887@qq.com)
2、联系人:余平
联系电话:13939789066
中共罗山县委宣传部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