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我部起草了《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农业农村部网站(网址:www.moa.gov.cn),进入上方“互动”栏目中的“征集意见”,点击“农业农村部关于《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nongye@chinalaw.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资源环保处 邮政编码:10012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日。
农业农村部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