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部门预算改革的通知》(豫政办〔2011〕105号)要求,从2012年起各级财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2020年,罗山县“三公经费”预算为1870万元,较上年预算2010万元降低了7%,其中:公务接待费9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8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83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从而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