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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说明
时间 : 2021年06月11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数 : 9189    

  罗山县财政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将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核心内容,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工作基础逐步夯实,实施范围稳步拓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开端。

  一、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聚力改善民生福祉。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群众过日子”的理念,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7.44亿元,其中,民生支出29.0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51%。一是坚持工资优先保障。筹措资金7139.7万元,及时落实在职人员增资、交通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及离退休人员平时健康休养费。筹措资金6738万元,实施养老保险“中人”核算,切实保障参保退休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二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5301.64万元,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拨付资金11518.97万元,全面落实助学资助政策。拨付资金3718.1万元,支持校舍安全改造、学前教育改造及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等项目,改善办学条件。三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筹措资金8145.7万元,将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人均补差标准分别提至166元/月和274元/月,惠及全县城乡低保对象41623人。筹措资金2657.3万元,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8112元/年和5018元/年,4493人受益。为13850名80周岁及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942.78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252.3万元。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投入资金539万元,支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加大医疗救助力度,为35422名对象发放救助资金2144万元。人均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标准再次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年人均55元提高到69元。提高了参保高龄老人报销比例。四是支持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筹集资金万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工作。

  (二)大力支持乡村振兴。一是支持脱贫攻坚。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27623.54万元,其中,县本级8844万元,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用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密切关注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全面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和报账制管理,切实把好资金拨付关口。截至11月底,统筹整合资金支出83.04%,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92%,均达到上级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要求。二是全面落实惠民补贴政策。按156.65元/亩标准,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1659万元,较上年增加2706万元。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031万元。大力支持农业保险,投入保险保费补贴2390万元,将农业保险覆盖品种覆盖到小麦、水稻、育肥猪、公益林、小龙虾养殖、花生等保险品种,增强农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三是支持农村综合改革。筹措资金3042万元,再次提高村级经费和村干部报酬补助标准。投入资金360万元,在9个村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拨付资金865万元,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发展项目13个。

  (三)着力加强财政管理。一是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7701万元,提升一般公共预算的保障能力。二是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启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采购备案及审批均通过网上进行,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扩大采购单位的自主权,公开招标数额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全年完成招标采购87次,采购预算资金11483万元,节约资金566万元。完成协议供货595批次,采购资金1197万元。三是有效发挥投资评审“关口”作用。全年完成评审项目136项,评审资金198219.4万元,审减资金25897.74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财政绩效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验不足,缺乏系统的培训,绩效管理业务水平不高,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评价对象涉及行业多,项目之间差异性大,目前虽然我们根据上级已经发布的共性和个性指标,初步建立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但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还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三、下一步打算和建议

  (一)加强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充实完善个性指标库;二是建立指标更新机制,将新制定的指标及时纳入指标库,做到随时更新、完善。

  (二)加强培训和指导。上级财政部门加大对基层参与绩效评价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基层绩效评价人员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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