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9%,略高于全县GDP增速,高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导性目标1个百分点,其中,税收占比为70%。上述目标既体现了稳中求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也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和减税降费等因素。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本着积极稳妥、厉行节约、有保有压、注重绩效的原则,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年提前告知事项正陆续下达,数据尚未确定,财政收支按照已下达文件暂列,最终以调整预算数为准。
一、收入安排。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9%,达到70338万元,较上年64530万元增加580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95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0%。
2019年,我县财政收入总计316687万元,其中:可支配财力217021万元,上级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99666万元。可支配财力21702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338万元,上级财力性补助资金117452万元(扣除上解财力11405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31万元,调入资金23500万元。全县可支配财力较上年171025万元增加45996万元,增长26.9%。
二、支出安排。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16687万元,扣除上级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99666万元,全县可支配财力安排支出217021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安排198782万元,增加45196万元,增长29.4%;乡镇级支出安排18239万元,增加800万元,增长4.6%(另:脱贫攻坚支出、乡镇工作补贴、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残疾人两项补贴、居家养老人员工资、义务兵优待金、立功奖励等资金12539万元虽列入县级专项支出,但实际是用于支持乡镇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