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罗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公租房动态管理的要求,截至2020年9月,住房保障办共清退出因购房、工作调动、原户主死亡等原因不符合公租房继续租赁条件的公租房53套(邵洼小区30套、惠民新村18套、金鼎小区5套),用于解决2017年8月26日公租房分配大会未抽得住房并在规定时限内到县住房保障办登记备案,并在2017年11月26日、2018年6月20日、2019年7月19日的抽号活动中均未抽得住房,且在近期房产信息核查中符合条件,并于近期经罗山县政府网公示合格的44户轮候对象的住房问题。
9月29日下午3:00,依据《罗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罗山县2017年公租房配租实施方案》(罗房保[2017]01号)的规定,在县住建局七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53套公租房抽号分配大会,住建局党组成员李安远主持会议,监察委第十二派驻组汪志强组长及司法局公证处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一是精心组织,积极筹备。分配前,将轮候人员相关信息送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核查出有房产登记信息的,按规定取消其轮候资格;对符合本次公租房分配资格的44户轮候对象名单送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罗山县2020年53套公租房房源抽号分配方案》(罗房保[2020]01号]),明确了此次抽号分配的时间、地点、公证员、与会人员、配租房源、配租对象、配租方式、租金标准、分配程序、租赁合同签订等事项。同时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及县直各单位将本单位的轮候人员花名册领回,并要求他们将本次抽号分配时间及方式通知到本单位的每一个轮候对象,确保轮候对象按时参加会议。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每户轮候对象只允许一人进入会场,且进入前要测量、登记体温,并佩戴口罩。
二是依法分配,公平公正。本次分配严格按照抽号分配方案实施,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县公证处等单位及现场轮候对象的共同监督下,采取现场摇号、现场公布、现场登记的方式进行。
三是登记备案,签订合同。按分配方案的规定,抽得本次公租房的轮候对象于2020年10月15日持本人身份证到住房保障办签订《罗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在缴纳公租房租金及租赁押金后,领取公租房钥匙,办理入住手续。10月15日后不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资格,同时,取消其轮候资格。目前,此次抽得公租房的轮候对象,其登记备案及合同签订工作已全部完成,收缴公租房租金已按规定足额上缴至财政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