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奇(1910——1956),男,罗山县潘新镇人。1930年参加红军,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至1934年,历任红四军三十九团战士、三十六团班长、九军二十五师师部排长、新兵营长、二十七师营教导员。1934年2月任二十七师八〇团营长。参加了保卫鄂豫皖根据地、创建及保卫川陕根据地的战斗,二万五千里长征,以及西路军西征。1937年7月,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受训,任学员。1938年4月任区队长。同年8月,随延安赴山东干部大队去山东敌后根据地,任八路军山东纵队四支队一团副团长。1939年3月,四支队的三个团整编为三个基干营,一团整编为一营,任营长。1940年4月,四支队三个基干营重新合编为新的四支队一团,任副团长。1940年5月,任三团团长。1941年7月,四支队三团改称蒙南支队,任支队长。1942年7月,任鲁中军区第二团团长。同年12月,兼沂山(第四)军分区司令员。1943年9月,任二团团长兼第五(鲁山)军分区司令员。1944年9月,任军分区司令员兼二团团长。1945年8月,任鲁中军区第一军分区司令员兼警备第一旅旅长。在收复淄博后曾兼淄博张卫戍司令员。1946年3月,因重病住院。1947年2月,任胶东军区南海军分区司令员。1948年2月任胶东新五师师长。1949年3月,任九十五师师长。1950年初,陈奇奉命率九十五师自青岛赴福建,途径南京时,痼疾急性发作,大量咳血,送医院抢救治疗。后在青岛、济南、南京等地养病。1952年,评准军级。1955年,授少将军衔。1956年4月29日病逝于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