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公共利益需要,县政府根据罗山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丽水街道办事处兴和社区等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作为罗山县2020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有关规定,现将征收范围和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保障内容和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发布启动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罗山县2020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1、征收土地范围:
第一块征地总面积1.6830公顷,东临兴和社区,西临兴和社区,南临兴和社区,北临兴和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二块征地总面积0.2488公顷,东临兴和社区,西临兴和社区,南临兴和社区,北临兴和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三块征地总面积0.6396公顷,东临兴和社区,西临兴和社区,南临兴和社区,北临兴和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四块征地总面积0.6267公顷,东临兴和社区,西临兴和社区,南临兴和社区,北临兴和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五块征地总面积0.5156公顷,东临兴和社区,西临兴和社区,南临兴和社区,北临兴和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六块征地总面积0.1995公顷,东临邵洼社区,西临邵洼社区,南临邵洼社区,北临邵洼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七块征地总面积1.0449公顷,东临邵洼社区,西临邵洼社区,南临邵洼社区,北临邵洼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八块征地总面积0.2232公顷,东临邵洼社区,西临邵洼社区,南临桑园社区,北临桑园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九块征地总面积0.9351公顷,东临邵洼社区,西临邵洼社区,南临邵洼社区,北临邵洼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十块征地总面积0.0936公顷,东临桑园社区,西临桑园社区,南临邵洼社区,北临桑园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十一块征地总面积0.0269公顷,东临桑园社区,西临桑园社区,南临桑园社区,北临邵洼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十二块征地总面积0.1355公顷,东临沈畈社区,西临沈畈社区,南临沈畈社区,北临沈畈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十三块征地总面积0.1433公顷,东临沈畈社区,西临沈畈社区,南临沈畈社区,北临沈畈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十四块征地总面积4.2064公顷,东临龙山社区,西临龙山社区,南临龙山社区,北临龙山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2、征收土地目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委托县自然资源局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委托辖区街道办事处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四、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县政府依法组织信访、维稳等部门对该批次征地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等事项进行评估。
五、其他事项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如对该批次征地有异议,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本辖区街道办事处或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申请。
特此告知。
罗山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