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信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精神,我市将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进行整合,从2017年开始实施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参保居民可享受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