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控新冠肺炎的严峻斗争中,县医保局结合医疗保障职能职责,迅速投入到疫情联防联控中,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工作。
一、坚持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县医保局成立了罗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坚持落实政策,强化保障。一是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三是向县域内26家定点医院和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累计拨付新冠肺炎救治专项金1100万元,其中对县人民医院拨付500万元预付专项金,对县中医院拨付200万预付专项金,对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拨付120万元预付专项金。四是为保障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免费为其办理人身保险1300余份。五是推广“豫保通”公众号,实现“网上办”,公布业务办理电话,实现“电话办”,24小时受理群众的电话转诊备案、参保登记、人员变更等。疫情期间,居民医保中心接到咨询电话400余次,办理转诊200余例,网上修改参保信息30余例;职工医保中心接到咨询电话200余次,办理转诊30余例。六是受疫情影响,对参保企业和个人缓缴医保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期间不计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医疗待遇。七是疫情期间导致慢性病不能按月及时报销的可以顺延到下月(不受月限额),并且可实行长处方管理,一次开具12周用药。
三、坚持联防联控,靠前工作。一是我局作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应急保障组成员单位,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周五在指挥部值班,组织协调采购防护、消杀用品等工作,并派局工作人员到郑州运回捐赠物资。二是由分管领导陈明副局长带队,持续加强对定点药店药品价格及供应的监管。并与县市场监管局发布《联合公告》,印发50份,要求定点药店张贴于药店醒目位置,规范价格、确保供应。三是我局2名驻村第一书记在防控一线协助村委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网。四是我局抽调16名党员分赴县宝城街道办事处新村、宝城、梅湾、育才等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要求全局其他在职党员到所属社区报到,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