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粮食收购资格管理,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提高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奠定良好的粮食购销工作基础,近日,县粮食局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河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及《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开展2018年度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核查工作。
一是核查粮食收购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粮食收购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时参加年审。
二是核查粮食收购企业仓储保管、质量检验人员和证明材料是否对应。
三是核查粮食收购企业仓储设施设备、质量检验仪器、计量器具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