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地处淮河南岸,境内淮河干流浉河及竹竿河流经,其中北部乡镇,地势较为平坦,河流两岸均为沙地土壤,为花生种植创造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为加快我县花生产业发展,形成支柱产业,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在全县适宜产区扩大优质花生种植面积,加快高油酸油用、食用优质花生新品种推广,提升机械化、标准化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进优质花生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提升花生产业质量效益与产品竞争力。以突出花生产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完善花生产品产销产业链为基础,按照“扩面、扶强、建链”的总体思路,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模式,对发展花生产业进行奖补,支持花生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一、取得成效
2019年我县花生种植面积约6.7万亩,预计产量4500万斤,年产值达到1.2亿元。其中3600户贫困户种植花生9386亩,带贫主体种植面积34644亩,带动贫困户6929户,30亩以上种植大户种植面积3000亩。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宣传培训。为确保我县花生产业稳步健康发展,加强对花生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罗山县花生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成立各类工作保障小组,积极开展宣传、技术培训及农机服务等。采用印发技术资料、悬挂横幅标语、电视播报宣传、车辆巡回宣传等形式,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发动,印发了5000份技术手册、1万份种植明白纸发送到各乡镇(街道),出动宣传车辆50余辆次,悬挂宣传条幅50余条,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发展氛围。先后组织三次以上由部门牵头的产业指导检查,深入田间地头查看花生种植情况,宣传农机补贴政策及花生保险等;组织全县花生种植技术培训两次,邀请了省、市农科院有关专家现场授课及观摩指导,为我县花生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服务保障。
(二)扩大种植面积。以高店、尤店、东铺、楠杆、竹竿、龙山、庙仙等乡镇(街道)为重点,建立稳定的花生生产基地。各乡镇(街道)特别是7个重点乡镇(街道)立足资源,发挥优势,进一步调整花生种植结构,以沿淮、沿河平原沙质壤地为主,逐步向丘陵、坡地发展,扩大种植面积,发展花生专业村。2019年发展花生生产经营专业村5个(种植面积2000亩以上)、重点乡镇1个(种植面积5000亩)。
(三)加强基地基础建设,改善花生生产条件。充分挖‘三坡’(山坡、塘坡、滩坡)地潜力,科学引导,精心扶持,技术引领,示范带动,在‘三坡’地大力发展花生种植业,进行深翻平整,采取起垄栽培,加深活土层,增强保水保肥能力。
(四)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一是加强新品种引进、示范和推广,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引进高产优质新品种,经过试验示范,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步伐。二是大力推广使用高产栽培技术,全面推广配方施肥或者使用花生专用肥,提高花生单产。三是搞好花生病虫害综合防治,解决花生“死棵”问题,采取选用抗病品种、对路农药、调茬换茬等综合措施加以防治,切实控制病虫对花生生产的危害。四是开展高产示范创建,各乡镇(街道)选择相对集中连片的地块,建立高产示范田,集成高产优质良种、配方施肥、化学除草、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开展高产攻关,带动全县新品种新技术大面积推广和产量不断增长。
(五)培育专业合作组织,加强社会化服务。按照“政府引导、农户参与、民主管理”的原则,大力扶持发展花生生产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花生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相关技术、信息、生产资料购买、加工、销售、运输、贮藏等服务,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提高花生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六)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产品竞争力。实行标准化生产,推进花生基地无公害产地认定,全县统一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执行无公害花生生产技术规程,积极开展产品认证,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花生经销者使用无公害产品标志;支持花生加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注册产品商标,开展产品质量认证,提高花生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七)实施以奖代补,促进产业发展。2019年为将花生产业打造成支柱产业,制定了《关于罗山县实施“以奖代补”推进花生产业发展的意见》,为贫困户及种植大户种植花生进行奖补。贫困户发展花生产业,当年种植花生1亩以上的补助400元/亩,据实奖补;县内带贫主体种植花生、每5亩带动一户贫困户,且保证所带动贫困户当年直接增收1000元(务工报酬或实物补贴)以上的补助500元/亩;一般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没有带动贫困户的,集中连片新增种植花生30亩至100亩(不含100亩)的补助160元/亩,新增100亩以上的补助26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