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罗山县城投砂石有限公司周党镇田河村、山店乡青莲村采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即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0月1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方式:电话:2178768,传真:2178768,通讯地址:罗山县行政大道28号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象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罗山县城投砂石有限公司周党镇田河村、山店乡青莲村采砂项目 | 信阳市罗山县周党镇田河村、山店乡青莲村 | 罗山县城投砂石有限公司 |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属新建项目,位于信阳市罗山县周党镇田河村、山店乡青莲村,总投资118.21万元,临时用地面积10555m2,该项目两个采区分别在周党镇田河村和山店乡青莲村竹竿河河道内,规划采砂21.8万立方米。 | 扬尘:①码头:设置洒水喷枪,对码头空地进行喷水抑尘。②堆场:堆场进行半封闭,在围挡顶部设喷淋系统;③道路:对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废水:①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肥田;②生产废水:控水过程流出的水采用堰沟收集进入三级沉淀池,经沉淀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③船舶污水:船舶油污水经容器收集后运至岸上进行油水分离,分离出的废油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采砂均在白天进行,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砂石挖掘、运输过程产生的设备噪声,噪声范围在75~95dB, 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①废弃土石:就地回填至采区;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理;③废机油及废润滑油:设置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 1、公示期间收到反馈意见10条,其中电话反馈意见8条,邮箱反馈意见2条。群众反馈意见主要集中3个方面:①采砂活动导致河床下降,损坏河堤,出现不同程度地基下陷,导致房屋开裂。②车辆运输导致道路损毁,产生扬尘,影响居民生活。③车辆从村庄经过,易发生交通事故。 2、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第一条意见,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理由:本项目严格按照河道采砂规划及采砂方案要求定点、定量开采,采砂量在合理范围内,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第二条意见,予以采纳。采取运输道路定时洒水,车辆进出冲洗,严禁带泥上路,部分路段进行硬化,减少运输扬尘产生。(3)第三条意见,予以采纳。车辆路过村庄时,车速降低至20km/h,经过学校路段降低车速、严禁鸣笛,运输时间尽量避开上下学时间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