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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山县东铺镇北马店移民新型社区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意见
时间 : 2016年01月14日  来源 : 环保局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6158    

罗环审[2015]65号

罗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罗山县东铺镇北马店移民新型社区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意见


罗山县东铺镇人民政府:

根据我国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你单位在罗山县东铺镇北马店移民新型社区投资150万元建设的社区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作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属于新建,位于罗山县东铺镇北马店新型社区。本项目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为社区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的治理问题,污水处理核定建设100立方米/天,采用工艺为A+污泥自回流曝气+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项目建设污水管网320m。同时建设处理能力为2吨/天的垃圾收集及转运系统。该项目占地面积为650m2,建筑面积为600m2,总投资150万元。

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登记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因此,县环保局同意你单位按照《登记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进行建设。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批准的《登记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 建设单位须全面落实《登记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并向设计单位提供《登记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水土流失、施工粉尘、噪声、振动、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敏感点的不利影响。(二)、合理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合理规划泵房、配电设施、公厕、垃圾收集点等配套公辅设施,防止设施运行对周围敏感点造成不利影响;结合周边环境情况,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先进的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采取减震、绿化带及围墙隔音等措施确保施工和运行期噪声达标。(四)、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粉尘污染防治工作。(五)、要求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制订的运行管理措施,确保达到环境综合整治预期目标。对部分可回收利用的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在转运垃圾过程中要保持密封或覆盖,避免遗撒;对社区中垃圾收集池进行规范卫生保护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及时对垃圾进行清运处理;确保长期稳定达到环境综合整治预期目标。(六)、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

五、 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须向罗山县环保局申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罗山县环境监察大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罗山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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