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宝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对庙仙乡项寨村、庙仙乡吴乡村、南李店村采砂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已完成《罗山县宝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庙仙乡项寨村、庙仙乡吴乡村、南李店村采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Id-KBRl_m8wXRIQYEPJdA
提取码:y1ws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地址:罗山县产业集聚区B22号楼
查阅联系人:张总,联系电话:1303377205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及其他关心本项目的热心人士。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
电子邮件:luoshanbaoyuan@163.com
信函邮寄地址:罗山县产业集聚区B22号楼罗山县宝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64200,联系人:张总,联系电话:13033772059。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罗山县宝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