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罗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县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中相关种类的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进行了抽检,主要抽检了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罐头、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餐饮食品15大类、共计243批次,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3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率4.1%。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10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为蔬菜制品(风味菜丁、银耳、白木耳等)5批,豆制品(千张、油炸豆腐)2批,粮食加工品(雪菜包子、甜酒馍)2批,调味品(料酒精酿)1批。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正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相关企业分析原因,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