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安排部署,罗山县市场监管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源头管控,持续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场监管局成立了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了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责任书,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责任到人;为做好重要时段的禁燃禁售工作,成立了3个督导组,分别由1名班子成员带队于春节、元宵节期间对分包的3个乡镇开展了督导检查,清明节将至,扫墓祭奠活动明显增多,督导组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查烟花爆竹燃放销售,确保禁售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活动,采取微信广播、发放传单、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方式,通过业务办理,向市场经营户和广大群众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禁燃禁售的相关规定,并公布投诉举报热线,引导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行为,营造了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同时,倡导全局干部职工带头做好表率,支持禁燃禁售工作。截至目前,共出动宣传车32台次,发放、张贴宣传标语5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5条。
三是严格监管整治。对全县范围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网点开展摸底排查,加强对各类经营门店、集贸市场等场所的日常巡查,对发现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及时移交公安、应急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90余人次,依法吊销烟花爆竹营业执照466家,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200余箱,查处违法违规储存烟花爆竹50余箱,收缴烟花爆竹250余箱。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建立健全禁燃禁售工作长效机制,突出重要时段、重点场所,做好宣传引导,加大管控力度,持续巩固全域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成效,推动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