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成17个调研组,对全省各地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守住安全底线。
疫苗质量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配送和预防接种环节的质量实行全程监管。在对辖区疾控中心、新冠疫苗接种单位、疫苗配送单位实行监管全覆盖的基础上,新增接种点和临时接种点也将纳入监管范围,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日监测、周分析”和定期评价制度,认真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异常反应监测工作。
在此基础上,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部门的会商,制定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经调查、诊断确认出现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时,将依法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处置和控制。
市场监管部门会及时受理、处置涉新冠病毒疫苗的投诉举报并向公安机关通报违法犯罪相关线索。“我们将健全打击涉新冠病毒疫苗违法犯罪部门协作机制,严防非法疫苗流入合法渠道,合法疫苗非法流出、非法贩卖等严重事件发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马林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