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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严查儿童玩具、学生文具等四类产品
时间 : 2019年06月21日  来源 :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作者 :   浏览次数 : 5657    

为守护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19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简称方案,下同),在全省部署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从速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产业集聚区,清理一批违规生产销售的产品,查办一批质量安全违法大案要案。方案提出,2019年第四季度,全省儿童和学生用品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减少至12%以内,不合格产品得到及时处置。全年度质量安全事件增长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事件数量比上年下降10%;玩具枪、电动童车、婴儿学步车、儿童推车等重点产品伤害预防干预工作有效开展,儿童玩具及用品致伤问题有所缓解,0岁至14岁儿童在总伤害案例中的占比比上年减少2个百分点以上。
       强化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生产者重点检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原材料进货和生产工艺流程的质量控制情况、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产品标识标注情况及产品质量追溯情况;督促经营者重点检查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等建立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有禁用原料和不合格的原料投入生产等未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生产、出厂和销售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是否存在销售“三无”产品和标签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等行为。

聚焦儿童玩具、学生文具、校服产品、校园跑道原材料等四类产品。针对儿童玩具,重点检查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电玩具、童车等6类列入CCC认证目录的产品。重点查处牙签弩、口袋弹弓、金属飞镖、电击玩具等危险玩具,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产品;二是学生文具。重点检查记号笔、中性和油性圆珠笔及替芯等书写类文具,水彩笔、彩泥、蜡笔、油画棒、指画颜料等美术类文具,固体胶、液体胶、学生白胶等胶粘类文具,橡皮擦、涂改液等修正类文具,以及课业簿册等;三是校服产品。联合教育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生校服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测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等安全性能指标。推动采购单位将招标采购产品的标准技术条件和质量要求纳入合同文本,督促采购单位加强质量验收把关;四是校园跑道原材料。重点抽查用于建设校园跑道的塑胶颗粒、胶水等原材料,重点检测其安全性能指标。积极为相关部门落实《GB 36246-2018 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要求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支撑。

抓好生产、经营、电子商务等领域专项治理。突出开展生产领域专项治理、校园周边商超等经营领域专项治理、电子商务领域专项治理,对从事4类产品生产、销售的市场主体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对校园周边商超等经营领域等质量安全问题高发多发区域的监管,督促辖区内电子商务平台加强危险玩具、“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的自查自清,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行政处罚、宣传引导等手段,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产业集聚区市、县级局要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从严从重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严厉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保持执法打假的高压态势。对伤害儿童和学生人体健康的案件从严从重处罚,重点查处蓄意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坚决按规定程序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处理。
       摸清辖区基本情况。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摸清辖区内4类产品的生产企业数量及信息,建立企业库;对4类重点产品逐类分析辖区内的质量安全状况,制定相应监管措施。

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做好生产经营主体自查情况的收集整理,检查自纠的落实情况。对未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的生产经营主体,采取行政约谈、行政警告等措施,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加强质量抽查和风险监测。要求将4类产品等作为监督抽查重点,将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相结合,突出与学生、儿童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物理性、化学性等安全指标,提高抽查比重,扩大抽查范围。对4类产品标准未涉及的潜在危害等指标,加强分析研判,提升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发布质量安全风险警示。

加强缺陷调查和召回。对已销售的不符合有关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儿童和学生用品,加强缺陷调查和认定,对存在缺陷的儿童和学生用品依法实施召回措施。对实施召回的产品,监督生产者消除产品安全风险。

加强专项执法行动。紧盯开学前后和中考、高考等重要考试前期等关键节点,集中开展学生文具专项执法;在“六一”儿童节前期,集中开展儿童玩具专项执法。严厉打击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封、扣押和销毁涉案产品。

加强信用监管。充分发挥12315、12365投诉举报热线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依法、及时将相关信用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法将违法违规企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加大对违法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联合惩戒力度,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指导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宣讲活动,采取青少年儿童和家长进实验室、进企业参观学习,以及组织技术专家“进校园”,讲解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快速甄别优劣玩具、文具等产品的方式方法,及时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等结果,为消费者提供产品质量信息,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格产品,提升家长和学生的质量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方案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分别于8月10日、11月10日前上报工作台账、工作情况统计表、大案要案查办情况、守护行动阶段性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为推进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将适时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全省各地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年终工作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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