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发公告
(2019年第23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许昌万荣心血管病医院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豫20150051Z;法定代表人:孙海申;制剂室负责人:景静;质量负责人:刘旭杰;配制地址和配制范围:许昌市颖昌路831号,硬胶囊剂、合剂、酒剂,有效期自2019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3日。
特此公告。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