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床上用品、童装、皮鞋(成人)、童鞋、羽绒服、配装眼镜、学生文具、银及其镶嵌饰品、电热毯、锁具、装潢印刷品等11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样检验了321家次企业321批次产品,发现45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现予以通告。
一、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 床上用品。本次抽查共发现5批次床上用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承检机构为河南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鹿邑县李翠平床上用品批发销售的1批次被子产品(标称生产企业:南通纯雅纺织品有限公司),耐摩擦色牢度-干摩项目实测值3级,标准规定≥3-4级。
2.安阳县柏庄市场美好清海床上用品批发部销售的1批次床上用品产品(标称生产企业:海门市三星迪梦思家纺),床单pH值项目实测值9.3,标准规定4.0~8.5;床单纤维含量项目实测棉75.6%、再生纤维素纤维24.4%,枕套面料纤维含量项目实测聚酯纤维100%,被套面料纤维含量项目实测聚酯纤维100%,该产品纤维含量明示标称为棉100%。
3.滑县王庄镇红勇床上用品销售的1批次被子产品(标称生产企业:上海妃寻纺织品有限公司),纤维含量(填充物)项目实测聚酯纤维100%,该产品明示标称纤维含量(填充物)为羽丝绒100%。
4.信阳市明港永富床上用品销售部销售的1批次床上用品产品,枕套里料纤维含量项目实测棉88.3%、聚酯纤维16.2%,床单纤维含量项目实测棉77.0%、聚酯纤维12.6%、再生纤维素纤维10.4%,被套里料纤维含量项目实测棉83.4%、聚酯纤维16.6%,该产品纤维含量明示标称为棉100%。该产品涉嫌假冒他人厂名厂址。
5.汝南县和孝镇魏冬梅床上用品销售店销售的1批次贡品蚕丝棉床单产品(标称生产企业:南通市尚丝曼家纺“南通尚丝曼家居科技有限公司”),pH值项目实测值9.0,标准规定4.0~8.5,耐摩擦色牢度-干摩项目实测值2-3级,标准规定≥3级。
(二)童装。本次抽查共发现7批次童装产品质量不合格。承检机构为河南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6.滑县新区商街金猪东东童装店销售的1批次童装产品(标称生产企业:湖州百仕博服饰有限公司),面料纤维含量项目实测聚酯纤维72.1%、棉27.9%,该产品纤维含量明示标称为棉95%、氨纶5%;里料纤维含量项目实测聚酯纤维92.4% 氨纶7.6%,该产品纤维含量明示标称为聚酯纤维100%。
7.洛阳市洛龙区刘曾曾童装店销售的1批次童装产品(标称生产企业:郑州市聪明嘟嘟制衣厂),面料纤维含量项目实测棉66.3%、聚酯纤维33.7%,该产品纤维含量明示标称为棉79.6%、聚酯纤维19.2%;里料纤维含量项目实测聚酯纤维100%,该产品纤维含量明示标称为棉63.4%、粘胶36.6%。
8.延津县嘀咕熊童装经营店销售的1批次太阳花儿童棉袄产品(标称生产企业:青岛海莱服装有限公司),表纤维含量项目实测棉53.9%、聚酯纤维40.8%、氨纶 5.3%,该产品纤维含量明示标称为棉95%、氨纶5%;里纤维含量项目实测棉100%,该产品纤维含量明示标称为棉95%、氨纶5%。
9.辉县市瑞城时代广场金豆豆童装店销售的1批次牛仔裤产品(标称生产企业:杭州曼烨服饰有限公司),耐湿摩擦色牢度项目实测值2级,标准规定≥3级。
10.平顶山市湛河区树平童装店销售的1批次五星萌宝套装产品(标称生产企业:雅歌针织厂),上衣面层纤维含量项目实测聚酯纤维90.7%、氨纶9.3%,上衣里层纤维含量项目实测聚酯纤维95.2%、氨纶4.8%,该产品纤维含量明示标称为棉95%、氨纶5%;裤子面层纤维含量项目实测聚酯纤维89.2%、氨纶10.8%,裤子里层纤维含量项目实测聚酯纤维96.7%、氨纶3.3%,该产品纤维含量明示标称为棉95%、氨纶5%。
11.叶县九龙轩麻麻童装集合店销售的1批次加厚打底衫产品(标称生产企业:广州木主堂服饰有限),耐干摩擦色牢度项目实测值3-4级,标准规定≥4级。
12.柘城县曹美英南西象童装店销售的1批次女童连衣裙产品(标称生产企业:广州承途服装有限公司),纤维含量项目实测聚酯纤维48.5%、粘胶纤维36.5%、锦纶15.0%,该产品纤维含量明示标称为粘胶50%、锦纶50%。
(三)童鞋。本次抽查共发现2批次童鞋产品质量不合格,承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格格童鞋店销售的的1批次童鞋产品(标称生产企业:瑞安市兴旺鞋业有限公司),外底拉伸强度项目实测值5.9MPa,标准规定≥7.0MPa。
14.临颍县童颜童语童鞋店销售的的1批次童鞋产品(标称生产企业:瑞安市三驰鞋业有限公司),外底拉伸强度实测值5.6MPa,标准规定≥7.0MPa。
(四)银及其镶嵌饰品。本次抽查共发现25批次银及其镶嵌饰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承检机构为国家玉石金银饰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
15.鹤壁市淇滨区华林珠宝行销售的1批次银吊坠产品,标识项目首饰印记标注为“S925”,标准规定首饰印记应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缺厂家代号);标识项目标签标注为“银吊坠”,标准规定标签只能包括纯度、材料、宝石名称和首饰品种(缺少纯度)。
16.殷都区张永坤珠宝店销售的1批次足银大手镯产品,标识项目首饰印记标注为“足银9999”,标准规定首饰印记应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缺厂家代号)。
17.安阳市文峰区金大福珠宝店销售的1批次足银手镯产品,标识项目首饰印记标注为“足银999.9”,标准规定首饰印记应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缺厂家代号)。
18.安阳市文峰区尚亿珠宝店销售的1批次足银手镯产品,标识项目首饰印记标注为“足银999”,标准规定首饰印记应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缺厂家代号)。
19.开封市鼓楼区相国寺市场瑞爱丽银饰店销售的1批次足银童镯产品,标识项目首饰印记标注为“千足银”,标准规定首饰印记应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缺厂家代号),纯度最高为“足(金、银、铂、钯)”(纯度标注错误)。
20.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睢俊杰银饰店销售的1批次足银手镯产品,标识项目首饰印记标注为“足银999.9”,标准规定首饰印记应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缺厂家代号)。
21.鲁山县马楼乡彭庚现银饰销售的1批次银925手镯产品,标识项目首饰印记标注为“S925”,标准规定首饰印记应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缺厂家代号);标识项目标签标注为“银925手镯”,标准规定标签只能包括纯度、材料、宝石名称和首饰品种(缺少镶嵌宝石名称)。
22.鲁山县鸿吴珠宝店销售的1批次足银999童镯产品,标识项目首饰印记标注为“足银999”,标准规定首饰印记应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缺厂家代号);标识项目标签标注为“足银999童镯”,纯度最高为“足(金、银、铂、钯)”(纯度标注错误)。
23.开封市鼓楼区相国寺市场福润珠宝首饰销售行销售的1批次银饰童镯产品,标识项目首饰印记标注为“足银999”,标准规定首饰印记应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缺厂家代号);标识项目标签标注为“银饰童镯”,标准规定标签只能包括纯度、材料、宝石名称和首饰品种(缺少纯度)。
24.汝阳县城关镇翠芝林珠宝店销售的1批次足银手镯产品,标识项目首饰印记标注为“足银999”,标准规定首饰印记应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缺厂家代号)。
25.孟津县城关镇戴特美饰品商行销售的1批次足银手镯产品,标识项目标签标注为“足银手镯”,标准规定标签只能包括纯度、材料、宝石名称和首饰品种(缺少镶嵌宝石名称)。
26.洛宁县城区盛德美银饰翡翠区销售的1批次S925戒指产品,标识项目标签标注为“S925戒指”,标准规定标签只能包括纯度、材料、宝石名称和首饰品种(缺少镶嵌宝石名称),且应包含贵金属材料的中文名称(缺少贵金属材料中文名称)
27.宜阳县张午镇妈咪宝贝销售的1批次宝宝童镯产品,标识项目标签标注为“S999宝宝童镯”,标准规定应包含贵金属材料的中文名称(缺少贵金属材料中文名称),纯度最高为“足(金、银、铂、钯)”(纯度标注错误)。
28.新乡市卫滨区方银银饰店销售的1批次Ag999.9儿童手镯产品,标识项目标签标注为“Ag999.9儿童手镯”,标准规定应包含贵金属材料的中文名称(缺少贵金属材料中文名称),纯度最高为“足(金、银、铂、钯)”(纯度标注错误)。
29.辉县市量贩西关店银狐银饰行销售的1批次S925纯银戒指产品,标识项目首饰印记标注为“S925”,标准规定首饰印记应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缺厂家代号)。
30.辉县市随缘南阳玉石坊销售的1批次足银999空心银铃铛产品,标识项目首饰印记标注为“足银999”,标准规定首饰印记应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缺厂家代号);标识项目标签标注为“足银999空心银铃铛”,标准规定纯度最高为“足(金、银、铂、钯)”(纯度标注错误)。
31.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韩董庄镇福盈门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足银童镯产品,标识项目首饰印记标注为“足银999.9”,标准规定首饰印记应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缺厂家代号)。
32.濮阳市商贸中心华龙一楼舜金饰品专柜销售的1批次足银时尚精品手镯产品,标识项目标签标注为“足银时尚精品手镯”,标准规定标签命名名称只能包括纯度、材料、宝石名称和首饰品种,命名名称的前、后不得再有其他内容(标签命名名称前后有其他内容)。
33.新郑市庆都生活广场朱晓辉银饰店销售的1批次S925白玉吊坠产品,标识项目首饰印记标注为“S925”,标准规定首饰印记应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缺厂家代号);标识项目标签标注为“S925白玉吊坠”,标准规定标签应包含贵金属材料的中文名称(缺少贵金属材料中文名称)。
34.新郑市龙湖镇吴氏珠宝店销售的1批次银925手链产品,标识项目标签标注为“银925手链”,标准规定标签只能包括纯度、材料、宝石名称和首饰品种(缺少镶嵌宝石名称)。
35.新郑市庆都张留乾银饰品店销售的1批次足银精品宝宝手环产品,标识项目标签标注为“足银精品宝宝手环”,标准规定标签命名名称只能包括纯度、材料、宝石名称和首饰品种,命名名称的前、后不得再有其他内容(标签命名名称前后有其他内容)。
36.登封市市区恒生珠宝城销售的1批次S999银饰手镯产品,标识项目首饰印记标注为“足银999”,标准规定首饰印记应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缺厂家代号);标识项目标签标注为“S999银饰手镯”,标准规定纯度最高为“足(金、银、铂、钯)”(纯度标注错误)。
37.中牟县戴特美珠宝店销售的1批次足银999童镯产品,标识项目标签标注为“足银999童镯”,标准规定纯度最高为“足(金、银、铂、钯)”(纯度标注错误)。
38.郑州市中原区银百祥银饰商店销售的1批次S925时尚戒指产品,标识项目首饰印记标注为“S925”,标准规定首饰印记应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缺厂家代号);标识项目标签标注为“S925时尚戒指”,标准规定标签命名名称只能包括纯度、材料、宝石名称和首饰品种,命名名称的前、后不得再有其他内容(标签命名名称前后有其他内容),且应包含贵金属材料的中文名称(缺少贵金属材料中文名称)。
39.郑州市管城区小平玉器行销售的1批次S925时尚套链产品,标识项目标签标注为“S925时尚套链”,标准规定标签命名名称只能包括纯度、材料、宝石名称和首饰品种,命名名称的前、后不得再有其他内容(标签命名名称前后有其他内容),且应包含贵金属材料的中文名称(缺少贵金属材料中文名称)。
(五)锁具。本次抽查共发现6批次锁具产品质量不合格,承检机构为河南省锁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0.孟州市上游制锁厂生产的1批次U型锁(液压剪锁)产品,互开率项目实测值为0.449%(复检实测值为0.531%),标准规定≤0.327%。
41.孟州市三兄制锁厂生产的1批次U型锁,互开率项目实测值为0.531%(复检实测值为0.653%),标准规定≤0.204%。
42.孟州市龙护卫制锁厂生产的1批次U型自行车锁产品,互开率项目实测值为0.489%,标准规定≤0.327%。
43.孟州市文君制锁厂生产的1批次自行车锁产品,互开率项目实测值为3.684%(复检实测值为3.947%),标准规定≤0.526%。
44.孟州市环鑫制锁厂生产的1批次自行车锁产品,互开率项目实测值为0.489%,标准规定≤0.327%。
45.孟州市欧曼制锁厂生产的1批次自行车锁产品,互开率项目实测值为0.571%,标准规定≤0.327%。
二、处置措施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产品质量安全,遇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