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洛阳味之泉调味技术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编号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被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及其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205722c7c7e74375b3eb0dec3a990746.xlsx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