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2019年第192号
新乡市强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向我局提出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注销申请,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住所地址位于长垣县丁方公路168号和生产地址位于长垣县丁方公路168号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豫食药监械生产许20090013号)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