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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推进餐饮服务提供者自查自评
时间 : 2020年04月16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数 : 4761    

3月30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要求全省餐饮服务提供者认真开展自查自评,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每日全方位消杀,做好食品留样,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该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一步推进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餐饮行业对照规范定期自查自评,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餐饮从业人员要严格做好健康及卫生管理,餐饮经营者要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采购、经营、加工、使用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掺杂掺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严格遵守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相关规定,严禁采购、经营、加工、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餐饮单位要强化日常消杀管理,厨余垃圾必须日产日清,并记录流向。餐饮制作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尤其要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并做好记录。
  《通知》还强调,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各类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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