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11期)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大类食品215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26批次,不合格样品30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开封市禹王台区悦鲜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太康县永胜食用油厂生产的1批次永胜牌小磨香油,乙基麦芽酚检出值为2.51×10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2.鹤壁市山城区红旗街丰泽园市场长新蔬菜批发部销售的1批次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164.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漯河市源汇区付安蔬菜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克百威检出值为0.4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4.信阳市河南省全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3.8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5.武陟县胖发祥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鲫鱼,恩诺沙星检出值为210.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6.新乡市红旗区老李蔬菜批发零售销售的1批次长豆角(豇豆),灭蝇胺检出值为1.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延津县小宋精品蔬菜商行销售的1批次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9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8.叶县米兰蛋糕经营店销售的1批次瓜子桃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905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g/kg。检验机构为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9.西华县迟营乡天旺百货超市销售的1批次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4.5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0.漯河市受降路农贸市场卓建新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2.8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1.唐河县城郊乡佰家汇超市销售的1批次大肉(猪肉),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1.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郑州海关技术中心。
12.尉氏县保国干菜店销售的1批次鸡蛋,恩诺沙星检出值为49.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3.信阳亚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羊山长虹店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038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4.汤阴新合作联购超市销售的标称衡水市逗食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鱼皮豆(坚果和籽类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84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0g/100g。初检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5.鹤壁市淇滨区信达鑫粮店销售的1批次土鸡蛋,恩诺沙星检出值为318.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6.长垣县万德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黑鱼(鲜活),氧氟沙星检出值为9.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7.济源市李氏白条鸡店销售的1批次鸡胸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检出值为5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8.渑池县蔬菜果品交易市场艳丰蔬菜门市销售的1批次上海青,氟虫腈检出值为0.4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9.济源市新世纪欧德隆超市销售的1批次五花肉、1批次里脊肉,土霉素检出值分别为296.0μg/kg、272.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μg/kg。检验机构为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原阳县河南悦之丰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河南万邦国际农产品物流城果蔬区的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64.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1.天祥胡辣汤(凤凰路店)(经营者为郑州晟骄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84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2.漯河市受降路农贸市场郭红卫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3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3.新乡市红旗区张勇蔬菜店销售的1批次香芹,甲拌磷检出值为0.06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4.济源市福润达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上海青(普通白菜),阿维菌素检出值为0.2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5.修武县鑫桔子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次小土芹,辛硫磷检出值为0.1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6.西平县亮亮海鲜水产店销售的1批次鲤鱼,地西泮检出值为5.1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7.郑州市中原区居家惠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次香蕉,腈苯唑检出值为0.099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检验机构为郑州海关技术中心。
28.济源市思礼东战水果蔬菜店销售的1批次长豆角,水胺硫磷检出值为0.3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9.淇县爱源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烟台威泰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五星威士忌,酒精度检出值为36.8%vol,标准规定为39.0~41.0%vol。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漯河、三门峡、南阳、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长垣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