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秋季节高温多雨,是野生毒蘑菇生长旺盛期,也是食用野生蘑菇中毒的高发期。近日,部分地区发生多起因采食野生蘑菇引起的中毒事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随意采摘、食用或购买野生蘑菇,谨防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
我国的蘑菇种类繁多,已知可食用的有1000多种,其中毒蘑菇400多种,其中含剧毒可对人有致死危险的蘑菇有40多种。对于野生蘑菇,目前尚未形成消费者可以用来鉴别其是否有毒的简易科学方法。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农村和山区有食用野生蘑菇习惯的消费者,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预防食用野生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野生蘑菇。
同时,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等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蘑菇混入其中。
消费者食用蘑菇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中毒症状,首先应立即采取刺激催吐等措施,尽快到医疗机构救治,并及时拨打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