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为目标,忠诚履职树形象,以“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提升执法检查水平”为己任,不断强化内部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效能。
明确规定执法监督机构。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明确政策法规股作为局内部执法监督机构,具体承担执法监督及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为履行监督职责提供必要条件。
依法调整行政处罚权力。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对新增、取消、调整的行政处罚权力事项逐一与法律法规规章比对核查,严格执法。
建立日常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县应急管理局对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分级原则履行日常监管职责,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活动。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县应急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严格执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