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人社〔2018〕26号
关于加快统筹推进全县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1〕98号)和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信人社〔2017〕8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提升行政村(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履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职能,全力助推精准脱贫,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8年度我县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通过推进县、乡、村三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基层,服务人民群众,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2018年9月底前完成全县20个乡镇(街道)建成120个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工作目标。
三、建设标准
各乡镇(街道)的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要坚持“六个统一”,即统一名称和标识、统一管理体制、统一服务场所、统一工作制度和流程、统一工作内容、统一信息化管理。
(一)统一名称和标识。各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统称为“XX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二)统一管理体制。各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接受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的业务指导,居委会、村委会应给予积极支持。
(三)统一服务场所。服务场所的选定要以满足工作需要、方便群众和经济实用为原则,通过综合考虑服务对象数量、地理交通、服务内容、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合理设置本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场所。
(四)统一工作制度和流程。从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制定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岗位责任、目标管理、服务承诺、跟踪走访制度和服务流程管理办法,规范服务行为,工作制度和流程上墙公示。
(五)统一工作内容。(1)开展法规政策宣传,确保本村(社区)居民及时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规政策、工作制度和流程等;(2)搞好就业服务,定期开展人力资源供求状况调查,建立基础台账。负责就业失业登记申请、初审和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服务。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服务,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组织有转移和培训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城镇新增长劳动力、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3)做好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采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适龄人员基本数据。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资格等进行初审,受理举报,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查询服务,通知并协助参保人员办理缴费和待遇领取手续,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情况公示等工作,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工作,负责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4)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积极推动落实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推进劳动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维护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六)统一信息化管理。按照“金保工程”规划,配备和完善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必需的信息化设备、网络设施,使用全省统一的应用软件,省、市、县、乡四级业务联网,实现业务协同处理和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完善推行全省统一社会保障卡。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保证质量。各村(社区)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由乡镇(街道)统筹建设,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快进度,严格验收。各乡镇(街道)务必在2018年9月底前完成本辖区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任务。各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竣工后,由所在乡镇(街道)对照标准化建设要求自行开展初审,初审认定符合验收条件后,请及时向县人社局提出验收申请,待县人社局验收合格后,将按照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标准化配置要求予以配备电脑等信息网络设备。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