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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推中小企业发展
时间 : 2022年03月04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数 : 37845    

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聚焦企业痛点,精准发力,县财政局多措并举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一)全面落实惠企政策。县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严格按照本办法各项规定抓好落实。一是对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不低于采购预算总额的20%;二是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是中小微企业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企业规模标准自主申明函》即可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不再要求企业提供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二)全面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落实政府采购领域各项减费措施,取消投标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全面实行“互联网+”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在线免费下载、在线投标、不见面开标。取消网上交易平台技术服务收费,鼓励采购人预先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 30% 的货款。对于中小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通过上述举措,我县政府采购领域实现“过程零费用、资金零占用”,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和资金压力,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三)积极开展合同融资。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罗财购〔2021〕7号),要求各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备案及公告,为金融机构核实政府采购合同真实性畅通渠道,为尽早放贷、中小微企业尽快融资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将《罗山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嵌入招标文件,并在罗山县政府采购网操作指南栏目发布了《罗山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操作指南》,方便投标企业了解和办理融资业务。要求各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融资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程序,积极推进互联网金融模式。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加强监管、狠抓落实、服务至上,为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助力添薪,为“一极四区”新罗山建设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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