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信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信财农综〔2021〕5号)、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信阳市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信人社办〔2021〕32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罗山县2023年三类户省外务工交通费补助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及批复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期为10天,从2023年3月20-3月29日。
如有异议,请与罗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联系电话:0376-2208212
附件:罗山县2023年三类户省外务工交通费补助实施方案及批复.pdf
罗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