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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 : 2023年10月30日  来源 : 罗山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149038    

一、机构地址

农业农村局

电话: 0376-2178818

地址:罗山县行政大道12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邮编: 464200

二、部门负责人

方绳武   局长

三、职能介绍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规划  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负责罗山县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组织开展各项改革试验的试点布局和工作推进。

(三)统筹推动全县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拟订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五)负责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帮扶、结对帮扶、对口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省级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和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的分配建议方案,并履行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六)指导开展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统筹协调粮食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建立我市粮食安全领域工作协调机制。

(八)负责制定全县茶产业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茶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茶产业发展。制定茶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茶叶公共品牌的管理、保护和使用。负责组织举办信阳茶文化节。负责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统筹发展。协助开发茶文化旅游工作。

(九)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十)组织全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组织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全县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三)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四)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五)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六)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提出主要农产品的出口建议,负责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出口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中共罗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内设结构

(一)办公室

(二)人事股

(三)政务服务股

(四)乡村产业与发展规划股

(五)计划财务股

(六)农村人居环境指导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七)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

(八)科技教育与市场信息化股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资管理股

(十)种植业管理与农业机械化股

(十一)水产股

(十二)畜牧兽医股

(十三)农田建设管理股

(十四)资源利用股

(十五)帮扶股

(十六)督查考评股

(十七)县委农办秘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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