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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科普传播基地建设的通知
时间 : 2018年08月29日  来源 : 科技局  作者 :   浏览次数 : 6315    

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科普传播基地建设的通知

豫科〔2018〕87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提升我省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决定针对省定贫困县开展河南省科普传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现将基地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科普传播基地建设承担单位应是县科技事业单位;

  2、基地应立足县域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围绕农作物种植、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等聚焦3-5个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科技咨询、农业技术培训、农业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示范,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3、基地应与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县级科技特派员服务队等充分对接,具有良好的技术人才支撑;

  4、承担单位应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保障基地建设经费的使用合理、规范。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填写《河南省科普传播基地建设计划任务书》(附件1),经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市级科技主管部门。市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见附件2),于2018年7月31日前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在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2018年度拟建基地名单。

  三、基地建设与管理

  1、通过可行性论证的,省科技厅下达正式文件授予县科技事业单位“科普传播基地”,并给予经费支持。基地经费由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实行报账制,主要用于基地承担单位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用的资料费、材料(耗材)费、场地(器材)租赁费、科技宣传费、影音资料制作费、学员食宿费等。

  2、获批建设的挂“河南省科普传播示范基地”牌子,基地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由县科技事业单位承担,主要负责以基地名义组织科技需求常态化征集、技术专家对接、适用技术定期培训、科技成果宣传推广等工作,开展的技术培训、科技宣传推广等活动(2018年应不少于3次),应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学员签到表、专家签名表、影音材料(须打河南省科技厅科普传播基地横幅)等材料上传至“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公众号。

  3、年底县科技主管部门应组织基地建设承担单位总结基地运行情况、建设成效及经费使用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后,由市级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19年1月1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基地运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价验收。

人:董雅松  林洋

联系电话:0371-65506252, 65907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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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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