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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农业农村领域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高新技术成果和优秀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时间 : 2018年10月17日  来源 : 科技局  作者 :   浏览次数 : 6092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农业农村领域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高新技术成果和优秀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国科2018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支撑作用,推动农业农村领域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引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经研究,现启动2018年农业农村领域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高新技术成果和优秀高新技术企业等的征集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农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

  近五年内,在农业生产中已应用成熟、效果显著、配套完善、可直接推广的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重点领域包括:农业种植、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农副食品加工、农用物资装备、农业信息、农业能源、村镇建设、农林生态等。

  (二)农业高新技术成果

  近五年内,对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已转化应用或具有转化应用潜力的高新技术成果。重点领域包括:农林植物优质高效生产、畜禽水产健康养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现代农业装备与信息化、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现代食品制造、生物质能源及生物基材料等。

  (三)农业领域优秀高新技术企业

  近五年内,对我国农业科技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具有典型性和可宣传示范的高新技术企业。重点领域包括:农林植物优质高效生产、畜禽水产健康养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现代农业装备与信息化、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现代食品制造、生物质能源及生物基材料等。

  二、征集条件

  (一)农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

  1. 填报单位须为正式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 所填报的技术产品具有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

  3. 技术产品水平先进,具有创新性,工艺成熟,经济合理,实用性强,具有推广意愿和应用前景,可带来良好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

  4. 需有成功应用案例和技术产品应用证明。

  (二)农业高新技术成果

  1. 填报单位须为正式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 所填报的技术成果具有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

  3. 技术成果水平至少达到国内领先,近五年内获国家、省(直辖市)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或获国家、省(直辖市)部级科技成果奖励,或通过国家、省(直辖市)部级有关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的技术验收、评价、鉴定,具有转化应用前景,可带来良好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

  (三)农业领域优秀高新技术企业

  1. 填报单位须为正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 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产品;

  3. 近五年内获国家、省(直辖市)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或获国家、省(直辖市)部级科技成果奖励,或拥有国家、省(直辖市)部级科研平台,或获国家、省(直辖市)部级科技人才项目。

  三、材料要求

  (一)农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

  1. 填报单位须逐项填写《农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征集表》(见附件1),附相应证明材料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2.《典型应用案例》报告,主要包括技术要点、成效和案例应用说明(1000字以内);

  3. 企业填报需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技术水平相应证明材料(技术产品应用证明等);

  5. 知识产权及专利情况相应证明材料;

  6. 所填报技术产品获奖证书复印件(可选择);

  7. 其他可以佐证所填报技术产品性能水平、应用效果、推广前景、市场竞争力、投资回收期等相关证明材料或补充说明材料(可选择)。

  (二)农业高新技术成果

  1. 填报单位须逐项填写《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征集表》(见附件2),附相应证明材料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2. 企业填报需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技术水平相应证明材料(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技术转化合同等);

  4. 知识产权及专利情况相应证明材料;

  5. 所填报技术成果项目资助计划、获奖证书、技术验收鉴定报告等复印件;

  6. 其他可以佐证所填报技术成果及产品性能水平、应用效果、推广前景、市场竞争力、投资回收期等相关证明材料或补充说明材料(可选择)。

  (三)农业领域优秀高新技术企业

  1. 填报单位须逐项填写《农业领域优秀高新技术企业征集表》(见附件3),附相应证明材料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明材料;

  3. 主要技术产品研发报告,以及生产和销售情况;

  4. 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及专利情况相应证明材料;

  5. 其他:技术查新报告、项目资助证明、获奖证明、视频宣传资料等。

  四、推荐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有关单位,每个推荐单位针对每项内容各推荐3~5项。

  五、报送方式

  各推荐单位按照填报材料要求,于2018630日前分类汇总,以便函形式统一将纸质版填报材料(一式四份)及填报材料电子文件(光盘一份,将每份填报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以“征集类型+技术产品名称+填报单位名称”或“征集类型+企业单位名称”命名)报送至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六、联系方式:

  1.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589房间

  联系人:朱华平 葛毅强

  电  话:010-68598078 68511865

  E-mail: zhuhuaping@126.com

  2. 科技部农村科技司

  联系人:王敬华 李树辉   

  电  : 010-58881408 58881440

科技部办公厅

2018521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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