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信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各开发(管理)区、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围绕产业集聚区建设,重点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符合发展战略布局的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电子信息、智能手机、现代家居、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生物医药、科技服务等领域建设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要求
(一)工程中心依托单位必须在信阳市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上年销售收入一般不少于3000万元(高成长性产业或公益性行业可放宽至1000万元),其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比例不低于3%,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2项。
(二)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建有较完善内部研发组织且正常运行。
(三)工程中心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6人以上,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
(四)工程中心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3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信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信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材料格式可从市科技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xyskjj.gov.cn)。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2015年11月13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地点: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
咨询电话:(0376)6357801
电子信箱:xysfzjhk@163.com
信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10月12日